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科勒卫浴、宝马和MaxMara品牌线下门店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安装了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并大量采集了消费者的人脸信息。
3月16日,科勒公司发布致歉声明称,已要求相关门店连夜拆除摄像设备,无法拆除的设备做断电下线处理;宝马、MaxMara及三家人脸识别技术供应商则尚未发声。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建议,为避免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公安机关应对人脸信息的“采集权”和“比对权”进行限制,并分开管理。
人脸识别存在安全隐患
人脸识别技术,其实是对人脸上的“关键点位”进行识别的技术。在度过青春发育期后,尽管会经历衰老及蜕变,也会偶尔扮上妆容,但几乎所有人脸上的64个或128个关键点位特征终生不变,人脸识别技术正是对这些关键点位上的特征与“母库”中已经存在的该人士的点位特征进行比对,如果一致,则会判定该人脸对应的就是“母库”中的本人。
一位曾参加过银行系统与公安部人脸库对接项目的人士告诉《法人》记者,一些人脸识别验证机构为了确保安全,不会将人脸上的关键点位特征比对后就“放行”测试者,而是要求测试者做眨眼、摇头或撅嘴等动作,每次识别这些动作的指令顺序会有所差别,加上这些动作,会产生比人脸几十个关键点位特征更复杂的代码,可以用此避免他人用照片或视频“蒙混过关”。
最危险的是根据照片提取到人脸关键点位信息后,根据这些特征制作“套头玩偶”,也可称为仿真面具。“仿真面具相较于视频和照片更具有欺骗性,它既可以静态地被检验,也可以做任何指令要求的眨眼、撅嘴或摇头动作。一旦‘蒙混过关’,当事人所有用人脸锁上的权限会在一瞬间全部被‘撬开’,这非常可怕。”上述人士说。
此次被“3·15晚会”点名的三家人脸识别技术供应商之一——苏州万店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位陈姓经理介绍,该公司人脸信息采集系统能轻松掌握消费者的年龄和性别,甚至能掌握消费者被拍一瞬间的情绪是否稳定,心情如何。一位薛姓经理则表示,该公司网络中已经存了“至少上亿”的人脸信息。
管好“比对权”,或许是一条出路
作为人脸识别领域的翘楚,成立于2011年的旷视科技公司在3月12日晚间,向上交所提交了IPO招股书。在该公司主营业务中,人脸识别技术被大量使用,但该公司在招股书通篇没有一个字提到其使用的人脸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的。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记者,人脸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一张人脸照片用处不大。对此,朱巍认为,公安机关应该对人脸“采集权”制定审核制度。同时,公安机关应对拥有人脸信息“母库”的单位建立“比对权”管控机制。
朱巍还建议,公安机关应该将“采集权”与“比对权”分开管理,即有“采集权”的单位不能比对,有“比对权”的单位不得采集,让采集单位和比对单位之间自行建立合作关系,公安机关则对拥有这两种不同资质的单位进行严格管理,禁止“越界”。“这样一来,对于技术供应商来说,他们就只是掌握了几张孤零零的照片,即使有‘人脸’也无法‘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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