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上栗一村民安置摄像头引纠纷,法院这样调解!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1-02-09 信息来源:星火网防科技
【案件回放】萍乡市上栗郊区某村庄,前后院邻居因宅基地问题,积怨已久。于2020年10月,张某在自家房顶、大门及后窗分别安置了摄像头,让住在前院的丁某坐立难安。张某的摄像头监控范围正好能拍摄到丁某的的私密空间及日常生活,丁某找张某调解未果,便告上了法庭

【案件回放】

萍乡市上栗郊区某村庄,前后院邻居因宅基地问题,积怨已久。于2020年10月,张某在自家房顶、大门及后窗分别安置了摄像头,让住在前院的丁某坐立难安。张某的摄像头监控范围正好能拍摄到丁某的的私密空间及日常生活,丁某找张某调解未果,便告上了法庭。丁某认为张某安智的摄像头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诉求张某将其拆除。但张某称为了自家安全才安置的摄像头。案发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安置的摄像头可以清楚拍到丁某的私密信息,判决张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拆除摄像头。

【萍乡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张某在自己屋顶、室内后窗安置摄像头,能够清晰拍到丁某的私密信息,侵犯了丁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后果。

【瀛台律师提醒】

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私人在自家屋顶安置摄像头,但并不意味摄像头可以随意安装,必须在不侵犯他人隐私和征得邻居同意的情况下安置,避免产生争议。



江西星火网防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案例
【萍乡安防监控安装咨询热线:15607994110 强弱电施工、信息光纤光缆熔接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